导语:楚雄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1月27日发布公告,决定对西门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征收范围:东沿八一路、中大街至怀象街,南至环城西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西至西园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北至怀象街与西园路交叉口(新世纪广场、信义花园、凤鸣花园及燃料二厂住宿小区为保留建筑不进行征收);征收期限: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1月26日,共60天。
楚雄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1月27日发布公告,决定对西门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征收范围:东沿八一路、中大街至怀象街,南至环城西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西至西园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北至怀象街与西园路交叉口(新世纪广场、信义花园、凤鸣花园及燃料二厂住宿小区为保留建筑不进行征收);征收期限: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1月26日,共60天。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至今约有30宗房屋无人居住使用,无人申报产权,无法联系上产权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及时确定。为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西门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有房屋产权且至今未申报的被征收人,于2018年1月26日以前,到楚雄市西门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理房屋征收相关手续。指挥部办公地址:中大街358号(原市文体局院内),联系电话:0878-3020256、3020656。
二、截止2018年1月26日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届满仍无法联系确定所有权人的房屋,楚雄市西门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将根据《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处理。